赛虎科技专注高端网站建设-杭州网络公司知名品牌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

染病员工治愈后继续休养期间的工资如何计发?

时间:2020-02-21 14:04 阅读:1308

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员工,其治愈后仍然继续休养并符合病假的,在治疗期间享受病假工资待遇。病假工资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;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,按照单位的病假工资制度执行;如果既没有劳动合同约定,又无病假规章制度的,可参照下列标准(《浙江省劳动厅关于转发劳动部<单位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>的通知》浙劳险〔1995〕231 号)执行: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,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,按其连续工龄的长短发给病假工资。其标准为: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,为本人工资(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、奖金、津贴、物价生活补贴,下同)的百分之五十;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,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;连续工龄满二十年不满三十年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;连续工龄满三十年以上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。员工因病或因工负伤;连续病假在六个月以上的,按其连续工龄的长短改发疾病救济费。其标准为: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,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四十;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,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五十;连续工龄满二十年不满三十年的,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;连续工龄满三十年以上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。但前述病假工资最低不得低于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80%。员工因其它疾病申请病假的,其病假工资计发周期依单位规章制度执行。


免责声明:本文部分内容及素材来源于网络,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其真实性及合法性。如您发现图文视频内容来源标注有误或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,本司将及时予以修改或删除。
   

相关资讯

SH.TECHNOLOGY 赛虎科技

与赛虎科技合作,您将会得到更成熟的品牌建设服务。

我们以客户至上,同时也相互挑战,力求呈现好的品牌建设成果。

  • 热 线:400-886-6615
  • 固 话:0571-89739620
  • E-mail:saihu@shkj.net
  • 手机/微信:13735458036
  • 地 址:杭州市拱墅区祥茂路16号威格科技园D座203
做网站选择赛虎科技,专注高端网站建设十几载。